LAW

婚姻法律

Marriage
夫妻財產

我該分擔家庭生活費用嗎?該怎麼分擔?

配偶間無論使用何種夫妻財產制,如約定財產制、法定財產制等,民法明定家庭生活費用,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、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,而且因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,由夫妻負連帶責任。(第1003條之1第1、2項)。

亦即,夫妻雙方都必須負擔家庭所需的生活費。「家庭生活費用」,包含生活中必需的食、衣、住、行、育、樂,例如:居住的房屋之房租或房貸、水、電、瓦斯費、孩子教育費、醫療費、家庭用品等開銷等。

分擔的標準,前述提到,即是依夫妻各自的經濟能力、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來定分擔的責任大小。例如一方外出工作賺錢,他方則在家從事家務及照顧責任較無收入,即不應要求在家的一方必須負擔一半的家庭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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